6年级上册道德与法制 公民的基本义务 逐字稿-4,614字
师:同学们,今天我们继续学习第四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第二课时——公民的基本义务。上节课我们了解了公民的基本权利,那公民还有哪些义务呢?我们先来看一组新闻图片资料。2020 年入夏以来,多地连日暴雨,全国多地遭受洪涝灾害。千里淮河第一闸王家坝超过保证水位 29.3 米,若不开闸,河南被淹;若开闸,江苏被淹。王家坝选择牺牲自己,把水留在蒙洼蓄洪区。这意味着这里成片的农田被淹,许多人大半辈子的心血将会泡汤,20 万群众的居住区变成孤岛。
危难时刻,蒙洼蓄洪区的人民都选择了牺牲自己,离开自己生活的家园。大批青壮年放弃在他乡安逸的生活,返乡抗洪。这已经是自 1954 年王家坝建成以来的第 16 次开闸蓄洪了。王家坝村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舍小家为大家,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那么什么是义务呢?我们又有哪些义务呢?我们先来看一段资料。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基本责任。既有抗洪抢险、参军报国、遵守公共秩序这样对国家、社会的义务,也有抚养孩子、赡养老人这样的家庭义务。观察回忆一下我们的生活,还有哪些需要履行的义务呢?我们来听一听这些同学的调查发现。
生:我的妈妈是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是她的义务。这次她还参加了援鄂医疗队,去武汉前线抗击疫情,这是她对国家和社会尽到的义务。哥哥是一名大学生,放假时他到社区做志愿者,帮助留守儿童辅导功课,还参加了义务献血。他说,国家培养了他成为大学生,他也要为国家尽义务。我每天回到家之后主动打扫卫生,陪奶奶散步聊天,让她快乐,这是我在家庭中尽到的义务。
师:你知道还有哪些义务?根据宪法第二章对公民基本义务的详细规定,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四、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公民有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五、依法纳税的义务;六、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对焦宪法中对义务的规定,生活中我们的这些行为对应着哪些义务呢?请同学们在书上 35 页活动园中粘一粘。我们看一看,你连对了吗?看来在生活中我们需要履行的义务还真不少呢。有同学感到很疑惑,为什么在宪法中既要规定我们的权利,又要规定我们需要履行的义务呢?请选择其中的一条,和小伙伴一起来说一说这条义务的重要性吧。我们来听听这些同学的感言。
生:最近我在新闻里看到一些人试图……我看到有许多爱国人士走上街头抗议,也看到警察走上街头制止暴力。他们履行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只有国家统一安定了,自己的小家才能安定,免受暴力伤害。2020 年,中国武汉遭受了新冠疫情,每一个人都在为抗击疫情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医护人员走上了抗疫的前线,工厂的工人加班加点生产抗疫物资,老师开启了网课,指导同学们在家学习,还有许多志愿者走进了社区进行宣传普查。正是他们尽心尽职地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让我们国家控制住疫情,让我们可以回到学校,在校园里享受教育。在我们家里,每一个家庭成员都为家庭做贡献,我们彼此相亲相爱,互相关心。爸爸妈妈照顾我和妹妹的生活,辅导我们做功课,也关心爷爷奶奶的健康,照料他们的起居,我们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
师:像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同学们还能说一说吗?是呀,国泰民安,社会和谐,家庭美满,我们更好地享受权利的背后,是无数人恪尽职守地履行着他们的义务。所以,义务是权利最好的保障。还有什么原因呢?我们再来看一组照片,这是路飞爸爸的成长经历,在路飞爸爸的成长经历中反映出他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履行哪些基本义务呢?我们来听听这些同学是怎么说的,他们想的和你想的一样吗?
生:路飞爸爸读书时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也有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爸爸有自由选择应征入伍的权利,也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有维护祖国安全和利益的义务。参加工作、进行劳动是爸爸的权利,也是他的义务。爸爸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有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师:从这一组照片的分享中,你发现了什么呢?是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对等的。我们享有什么样的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那么我们来看一看下面的情境中涉及我们的哪些权利和义务呢?这些权利归谁享有?谁应该保障这些权利的行使?情境一,今年 6 岁的叶知秋成为一名小学生。情境二,崔鹏晨在教育局局长留言板上就加强校园环境提出建议。情境三,吴丽敏家搬进了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我们先尝试想一想,然后填写书上 38 页的表格,一起来交流分享一下,你填对了吗?我们来听一听同学们的讨论。
生:这个情境中涉及叶知秋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他的家人在他该上学的时候应该送他去上学,如果他的家人没有能力供他上学的话,国家应该为他提供帮助。
师:是不是这样呢?我们看看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那又该怎样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我们发现,这项权利的行使需要国家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适龄公民的监护人、学校、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