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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夫妻地位平等 逐字稿-5,532字

  师:大家好,上一节课我们学习了第6课第一框“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我们了解了婚姻的概念、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的法定条件及法律程序,还知道了要慎重对待离婚自由以及离婚的方式等问题。其中,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里提到了男女平等,而第六课第二框的标题就是“夫妻地位平等”。先请大家自主阅读课本53 - 54页,完成下列问题:1. 夫妻关系的内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2. 夫妻平等意味着什么?夫妻平等的实质是什么?3. 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我们一起看一下教材53页到54页的探究与分享。案例中,严某是某企业总经理,翁某是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婚后工作都很繁忙,严某经常出差应酬多,翁某颇为不悦。严某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翁某为由,劝说翁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却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翁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翁某辞职回家,否则离婚。翁某一气之下搬回了娘家。对于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的观点。

  有人认为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翁某辞职回家是对的;也有人认为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翁某当全职太太。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请说一说你的理由。通过刚刚的回忆,我们知道婚姻制度规定了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原则,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应该是平等的。通过预习,我们知道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表现在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而材料中严某无权要求翁某放弃工作做全职太太,严某以离婚威胁翁某辞职的做法是错误的。所以我们在说明理由的时候,一定要学会运用我们所学的知识点。从上一框题来讲,观点一违背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从第二框题来看,主要体现了夫妻双方地位平等里面的人身自由权,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好,那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夫妻关系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我们知道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结婚以后,除了两情相悦,双方还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夫妻关系包括两个方面,即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核心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体现在平等的人身关系和平等的财产关系。但是我们要注意,夫妻之间的地位平等、相互尊重,并不意味着平等就是均等。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我们先来看地位平等的第一种情形——平等的人身关系。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主要有两个表现。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抚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第二个表现是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看第二个表现之前,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父母作为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的同意。好,那我们继续看平等的人身关系的第二种情形——夫妻人身自由权,这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主要表现在夫妻双方无需受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束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那么夫妻人身关系平等有着怎样的意义呢?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好,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案例分析。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针对该案例,大家思考一下: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呢?为什么?第二个问题,请应用有关法律常识对王刚的行为进行分析。通过刚刚的学习,我们知道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是平等的,双方所生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对于王刚的行为,则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他没有处理好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没有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侵犯了妻子的权利和自由。具体表现在:一、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有了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二、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所以说王刚既没有履行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又侵犯了妻子相应的权利和自由。

  平等的夫妻关系第二个表现是平等的财产关系。那么请大家阅读教材55 - 56页,完成下列问题:1. 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2. 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3.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4. 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我们先来看什么是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分析。孙先生热衷于炒股,婚前股票资金已经达到80万,婚后继续投资股市又赚了20万。此时股市行情开始下滑,孙先生把股票出清,共获得资金100万元,他想将大部分钱存起来,待市场好转再杀入。而孙先生的妻子却觉得股市风险太大,想将这笔钱用来购置房产。两人发生争执,孙先生认为这是婚前个人资产的投资,只有自己才有权支配。孙先生的妻子则认为他们已经结婚,这笔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两人僵持不下。针对材料里提到的100万元资金应该如何分割,请同学们想一想,给他们支个招。

  该案例分析的关键在于要弄清楚这100万元钱中哪些是孙先生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先来了解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中的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以上五个方面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我们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要坚持什么原则呢?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个人财产又包括哪些呢?教材55页第二个相关链接告诉了我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以上五个方面都属于夫妻财产中一方个人财产范围,在处理个人财产的时候,处理权归一方所有。那我们再来看刚刚这个案例,对于这100万元资金,通过阅读案例内容,我们知道这100万当中孙先生婚前炒股资金80万,这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得,个人所有。而婚后赚取的20万资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投资获得的收益,所以双方应该各得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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