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逐字稿-4,811字
师:同学们好,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第二框“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通过本节课,我们将进一步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理解确定权利界限、防止权利滥用的意义。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和生活实例,了解人身权的限制,理解作品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含义与要求。结合社会生活情境,运用法治思维评价相邻关系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前面我们学习过,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但也规定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同学们都有网购经历,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我们先来探究如何看待网购中给差评的行为。大家思考,案例中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呢?这是因为云某作为消费者,基于客观事实对购买的商品作出评价,没有诽谤、诋毁、侮辱行为,所以他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给予商家客观评价,有利于促使商家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网络购物服务。同样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应受到启发,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评价也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差评可能侵犯经营者名誉权。民法规定了禁止民事权利滥用原则,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那什么叫不能超过正当界限呢?我们可以从这三个方面理解:第一,遵循诚信原则;第二,不违法;第三,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要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一般道德。接下来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法律对人身权利的限制。
第一,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第二,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第三,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没有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同学们,法律不仅对人身权利有限制,对知识产权也有限制,尤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接下来进行第二个探究活动,请大家判定以下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并说明理由。
先看行为一,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一大段话,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这属于合理使用。行为二,对于这个行为是否侵权要做具体分析,应用软件的使用范围会在合同中规定,要看这个软件是否被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如果不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那么就属于侵权行为。行为三,同样要做具体分析,如果是从正规网站上下载,而且不向公众传播的,那么就不是侵权行为;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是侵权行为。行为四,中学语文教科书当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这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是侵权行为,但是要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
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有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要了解这个知识点,我们先来看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那什么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呢?它是指在特定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用。常见的作品合理使用情况如下: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等。
那什么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呢?它是指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比如在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特别提醒,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需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请大家思考,法律为什么要对著作权做限制性规定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社会尊重著作权人的劳动成果,著作权人也应对社会承担相应义务,为推进整个社会的科学文化事业发展和进步作出贡献。
对著作权人进行限制,可以防止著作权人滥用权利而束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文化的发展。
保护著作权的意义不仅在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其创作积极性,还在于保障作品的传播与使用,进而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养,推动社会不断进步与发展。
学习了民事权利有限制的相关内容后,我们通过案例分析巩固一下。看典型例题一,答案应该选C选项,“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说明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你可以唱歌,但不能在午夜破坏我的美梦”,说明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材料中没有体现法律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也没有体现法律对人身权作出一定限制。
看典型例题二,答案应该选D选项。何某将徐某的诗稍作修改,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侵犯了徐某的著作权,而A和B属于合法使用,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C选项属于正常经济活动,也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
看典型例题三,答案应该选A选项,相关销售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知识产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补救措施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所以3不对。在4这个选项中,侵犯的应该是H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看典型例题四,答案应该选C选项,注意禁止二次创作是对权利人版权的保护。影视二次创作的短视频不符合合理利用的情况,属于侵权。D选项,在自己博客上发表制作短视频,如果是原创视频不构成侵权;如果是二次创作短视频,可能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