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思想政治上册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逐字稿-4,729字
师:同学们,我们今天学习新编教材必修四《哲学与文化》第三课第三框“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上两堂课,我们学习了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即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正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构成并引起了事物的发展。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因此,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今天这一框,我们主要学习三个方面的内容:一、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二、矛盾问题的精髓;三、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我们先来看一段哲学故事。老子曾问孔子:“你说牙齿与舌头哪个更坚硬?”孔子答:“当然是牙齿。”老子用手指着自己的嘴问:“你看我的牙齿怎么样?”孔子说:“已经掉了。”又问:“那我的舌头呢?”孔子说:“还好。”从两位先贤的对话中,我们能感悟到什么哲学道理呢?牙齿虽然坚硬,但正因如此,更容易折断;舌头虽然柔弱,反而显得更加坚韧。由此可见,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哲学上,我们把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称为矛盾。矛盾有两个基本属性,我们把矛盾双方的统一称为同一性,把双方的对立称为矛盾的斗争性。
我们先来理解和学习矛盾的第一个属性——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我们先来欣赏这幅漫画。图中这人之所以要剪掉对方,肯定是因为他们存在对立相反的利益,但是一旦把对手剪掉,他自己也会随之消灭,因为他们虽对立,却又相互依存,共处在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矛盾同一性的第一点表现: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之中。再比如我们中学学过的“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这句诗,“噪”与“静”、“鸣”与“幽”,正是相反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体现了矛盾双方具有同一性。
我们再看这样一幅漫画,“塞翁失马”本来是件坏事,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坏事最终可以变成好事。这说明矛盾双方还存在这样的特点:它们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相互转化。再比如“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和成功显然相反,失败意味着没有成功,但是,如果我们能从失败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激励自己奋发向上,失败就可以变成成功。这句话同样体现了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甚至相互转化的关系。以上两点就是矛盾同一性的两个方面的表现。
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存在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互否定、相互斗争的关系。比如这三幅图片,生物学中的同化与异化、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我们的教与学,都是矛盾的双方,存在相互对立和排斥的关系。
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的关系。首先,两者是有区别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但两者也存在联系,矛盾双方的同一,是对立中的同一,离不开斗争性,往往是存在对立斗争相反性质的双方处在同一个统一体之中。比如说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存在“异性相吸”的现象,就体现了这一点。斗争性也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同样,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恰恰是因为处在一个矛盾统一体中的双方,才存在相互斗争的表现。我们细心观察会发现,生活中关系越亲密的人之间,越容易产生矛盾,正体现了这个道理。可见,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因此,我们说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对我们的方法论启示是,我们要善于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比如在本次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时,只要我们直面存在的问题,抓住机遇,扬长避短,就能化危为机,行稳致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正是矛盾同一性、斗争性原理对我们工作或生活的重要启示。
下面我们学习第二点,矛盾问题的精髓,即矛盾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两个特点。所谓矛盾的普遍性,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个是从空间横向的角度,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从时间纵向的角度来看,矛盾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其对我们的方法论启示是,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对任何事物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是否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关系到是否能够坚持唯物辩证法,这是一个前提问题。战国时期,齐桓公讳疾忌医,不承认自己身体有病,拒绝及时就医,最终病入膏肓,无药可治。这正是历史上回避矛盾,不承认矛盾,不及时正确解决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极端表现,我们要汲取历史的教训。
矛盾的特殊性的含义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它有三种情形:一、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二、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或阶段上也有不同的矛盾。比如说在上个世纪,我国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21世纪进入新时代,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虽然矛盾仍存在,但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三、同一事物的不同矛盾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也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分,都有其特殊性,这一点我们在后面会专门分析。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对我们的方法论要求是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我们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这一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能否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系到我们能否正确认识事物或正确解决矛盾。因此,我们说这一原则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因材施教”“有的放矢”等成语和俗语,正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的实际运用表现。
接下来,我们总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也叫事物的共性,特殊性也叫事物的个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首先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即共性,寓于特殊性即个性之中;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下面我们以右边的三角形图形为例,“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两边之差小于第三边,内角和是180度”,这是所有三角形的共性,它存在于一切各种类型的三角形之中,也就是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无论我们画出什么样特殊的三角形,钝角、锐角、直角还是等边等腰三角形,它都包含着三角形的共性,也就是说,不包含同类事物共性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即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其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场合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再比如勾股定理“a2 + b2 = c2”,对于所有类型的三角形来说,这是直角三角形才独有的个性。但是如果把范围缩小到直角三角形这个范围内,这个勾股定理就成了所有直角三角形的共性。所以说,共性与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随着场合的变化、条件的改变是可以相互转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