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级上册道德与法制 国家机关的产生 逐字稿-3,961字
师: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第五课“国家机构有哪些”第三课时的内容。通过前两节课的学习,大家对国家机构,尤其是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了浓厚兴趣,还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问题。比如,有同学问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还有同学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般什么时候召开,会讨论决定哪些事情。那今天这节课,我们就带着这两个问题来了解国家机关的产生。首先,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又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呢?让我们通过一个短片了解一下。
好,今天的两会小知识,咱们来了解人大代表是如何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分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这一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再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若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个省、市、区、县的人大代表人数并非固定,而是要根据当地的人口数量来确定。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省、自治区人大代表基数是350名,每15万人可增加一名。选举法还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总名额一经确定不再变动,只有在行政区划变动或者重大工程建设造成人口较大变动这两种情况下,才可重新确定。
通过视频我们知道,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所以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视频也告诉了我们人民代表大会这个国家权力机关是如何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每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数不得超过3000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同样是五年。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般什么时候召开,会讨论决定哪些事情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第一季度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们齐聚一堂,共商国事。2020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因疫情影响,推迟到5月22日召开,28日结束。在这短短一周时间内,全国人大讨论决议了这些事情。今天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胜利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期间,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不负重托、履职尽责,提出议案500多件,建议约9000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等建言献策。代表们表示,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焕发真抓实干的精气神,把两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人民至上,同心协力、砥砺奋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篇章。浙江台记者北京报道。
通过刚刚的视频,同学们发现了吗?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务院总理都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这是因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政府工作报告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人大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是行使国家权力、决定重大事项和履行监督职能的基本形式,这正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从视频中我们还知道,除了国务院总理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要向人大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也要向人大做工作汇报。国务院总理代表的是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代表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再加上一个监察委员会,就是我们俗称的“一府一委两院”。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一府、一委、两院”。其中“一府”是指人民政府,“一委”指监察委员会,“两院”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中央,“府”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两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地方,“府”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委”是指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两院”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其中,2018年3月成立了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外的国家监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让我们通过一则短片来了解一下这个新成立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