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级上册道德与法制 国家机关的职权 逐字稿-3,039字
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将一起学习第五课“国家机构有哪些”第二课时的内容。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国家机构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不同的国家机关名称不同,职权也不同。宪法赋予国家机关哪些职权?它们之间关系又如何呢?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打开书,翻到44页的活动园,借助手边的宪法,找到以下国家机关,将其与对应的法定职权连起来。
师:我们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指挥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也就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依法行使自治权;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宪法是规定国家机关职权的根本法律依据。通过阅读宪法我们可以发现,根据职权内容的不同,我国的国家机关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有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等。它们就像我们身体的器官,在承载自己独特功能的同时,彼此之间又有着严密的组织性和协调性。
师:今天这节课,我们将走进这些国家机关,去了解它们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全国人大有哪些职权,又是如何行使职权的呢?我们知道,一年多来,旷日持久的街头暴力和社会动荡,让广大香港市民、亿万内地同胞和所有关心香港的人们揪心痛心。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开出了香港由乱而治的良方。这是全国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
师:现在出表决,请按表决器通过。
师: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经会议表决,全票通过。现场响起的掌声传递的是决心,是信心。相信这部法律的通过,将有力地护佑“一国两制”的航船行稳致远,让香港回到正轨再出发。
师: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这是全国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这是全国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
师:选举正式开始时,监票人对设置在会场的28个电子票箱、电子选举系统进行了检查。工作人员将4张不同颜色的选票分发到每一位代表手中,根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进行等额选举。
师:经投票计票,确认选举有效。大会工作人员宣读了计票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选举票计票结果:发出2970张,收回2970张,有效2970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候选人习近平赞成2970票。宣读完毕。
师:大会主持人宣布,习近平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师: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是全国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所以,在众多的国家机关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基础和核心的地位。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在生活中,我们离人大这个权力机关比较远,可离人民政府这个行政机关比较近。因为它代表国家在经济、社会等领域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为我们提供公共服务,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行政机关的名称中常常出现“人民政府”“部”“厅”“局”等。我们经常会与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打交道。宪法及其他法律赋予行政机关职权,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益,让我们的生活更安心、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