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上册语文 礼治秩序 逐字稿-2,494字
师:大家好,今天我们学习《乡土中国》的礼治秩序。语文课程标准提到,要在指定范围内选读一部学术著作,通读全书、勾画圈点,争取读懂,梳理大纲小目及其关联,做出内容提要,把握重要观点与作者价值取向。我们就尝试把握这本书的重要观点,方法是抓住核心概念。
普通人常将人治和法治对立,认为西洋是法治,中国是人治。那什么是法治?简单说,法治就是依法而治。有人会问,中国诸子百家中韩非子是法家思想集大成者,这难道不是法治吗?这就引发我们思考法治的本质。法治,就是人依法而治,可由谁来依呢?
判定一个人是否犯法需要法官,法官对法治意义重大。在中国古代,县官常代替法官。中国老百姓没事不愿告状,因为“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似乎只有钱才有法。古代县官在百姓心中并非好法官,百姓也不认为那是法治。现代意义的法官是解释法律条文的,但法官判案会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法官自身法律素养与对法律的理解程度;法官作为人有弱点、情感与价值取向;法官处于社会关系中,会受身边人影响。若案件重大,还会受社会舆论影响,若舆论力量远超法官判案力量,法官能否坚守法律精神就不好说了,这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时而异。
法官依靠法律判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古代讲把案子办成铁案,就是事实有根据、法律有准绳。即便古代也讲以事实和法律为准,但老百姓仍不满意,这涉及法律本身性质。西方也存在老百姓怀疑法律性质的情况,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罗密欧想买毒药自杀,卖药人说曼多亚法律严禁卖毒药,卖者要处死刑。罗密欧说卖药人穷苦,世间法律没保护他,何必苦耐贫寒。罗密欧这话虽有冲动成分,但反映出法律是否为百姓服务、是否公平公正的问题。西方布洛克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阿奎那说法律真正目的是诱导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德行。
法治通过法官和法律实现,有人犯法由警察、检察院、法官惩罚,这些都属于强制机构,说明法的基石是权力,没有权力支撑,法律就是一纸空文。接下来看看人治,人治就是有权力的人凭一己好恶规定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像古人说皇帝金口玉言、君无戏言,都体现人治成分。比如,有人让掌权者不开心,掌权者就会让其一辈子不开心;像商纣王,谁让他不开心就施以炮烙之刑,自己过酒池肉林的生活,这就是人治。还有夏桀、周厉王,都是典型的人治代表。
人治能否长久与君王本身关系很大,人治有很大不确定性。屈原一生追求明君贤臣,明君需有合理科学的治国理念、方法与策略。但无论君王是明是昏,因有权力就能治国。人治标准就是皇上或有权人的好恶。问题是,以有权君王的好恶为标准,能否让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不好说。若君王素养低、脾气暴躁,凭个人好恶行事,让老百姓没安全感,生命受威胁;若将这种心思用在朝廷,大臣也会没安全感;身边的妃子、太监同样如此,只有君王自己有安全感,所以说“伴君如伴虎”。
若有权人凭个人好恶管理国家,让周围人都没安全感,人们就可能反抗,其权力就会消解,长此以往权力会缩小。中国古话“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就是这个道理。人治和法治维持的力量本质都是权力,那它们区别在哪?法治依靠法律,人治依靠好恶,区别在于维持秩序所用力量和所依据规范的性质。